在西班牙设立企业

在西班牙设立您的中国企业

更新日期 2026年11月2日

要点

西班牙不要求中国企业有本地股东或居住在西班牙的董事:子公司可由母公司100%持股。但西班牙确实要求一定的当地存在:税号(NIF)、外资登记、事先授权(如贵集团为国有集团或投资涉及战略领域)、办理了附加证明书的文件,以及团队所需的许可。根据2018年的税收协定,股息预提所得税可降至5%。本所即是这一当地存在:以贵公司的名义提交申请并签署文件,远程、以书面方式进行。

中国与西班牙:数据一览

指标数据来源
中国集团在西班牙的子公司(2024年)180家,从业人员11,656人,营业额76亿欧元西班牙国家统计局(INE),FILINT 2024,2026年11月2日查询
来自中国的生产性投资(按最终投资者国别统计)2024年1.946亿欧元,2025年6.759亿欧元,2026年上半年5,500万欧元DataInvex(西班牙外国投资统计数据库),2026年11月2日查询,初步数据
中国籍居民(2025年1月1日)238,372人西班牙国家统计局,2025年度人口普查(Censo Anual de Población),2026年11月2日查询

西班牙对中国企业有哪些要求

在本所总览页面列出的各项义务中,以下几项适用于贵公司:

义务适用情形履行方式
投资事先授权(autorización previa)取得某一战略领域(包括能源及储能、半导体、人工智能或数据等)西班牙公司10%的股权或控制权时。如贵集团为国有集团,或已在欧盟其他成员国的战略领域投资,则不论所属行业均须授权。须在投资前取得,审批期限为三个月:由西班牙经济、贸易与企业部贸易政策与经济安全司(Dirección General de Política Comercial y Seguridad Económica)决定;投资额超过500万欧元的,由西班牙部长会议(Consejo de Ministros)决定。逾期未答复的,视为拒绝;未经授权的交易不具有法律效力。部分情形可予豁免。
在外资登记处(Registro de Inversiones)登记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、增加子公司的注册资本(capital social)或分公司的拨付资金,或从集团获得金额超过100万欧元、期限超过一年的贷款时。一个月内提交D-1A表;如有西班牙公证员(notario)参与,则由公证员提交。资本、拨付资金或净资产超过300万欧元的,提交D-4年度报告表。
西班牙税号(NIF)始终适用。母公司取得N字母开头的NIF;分公司取得W字母开头的NIF;无外国人身份号码(NIE)的签字人或董事取得M字母开头的NIF。
税务代表(representante fiscal)设有分公司或其他常设机构(establecimiento permanente)时,或西班牙税务局(Agencia Estatal de Administración Tributaria,AEAT)要求时。税务代表须为西班牙居民;设有常设机构的,税务代表对贵公司的非居民所得税(Impuesto sobre la Renta de no Residentes,IRNR)税款承担连带责任。未指定税务代表的,罚款2,000欧元。
增值税税务代表(representante a efectos del IVA)母公司在欧盟境内未设立机构,但在西班牙负有增值税纳税义务时。中国不在豁免之列(仅挪威豁免),通过OSS(一站式申报)或IOSS(进口一站式申报)申报的除外。
受益所有人(titular real)始终适用。最终持有超过25%股权或拥有控制权的人;无此类人员的(例如国有集团),以董事为受益所有人。随年度账目一并申报,每次变更须在十日内申报。

来自中国的企业有哪些不同之处

  • 2018年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(税收协定),自2021年5月2日起生效:限制子公司向母公司付款时的预提所得税(retención en la fuente)。
  • 外派技术人员:如贵公司人员为同一项目或相关联的项目在西班牙提供服务,在十二个月内累计超过183天,贵公司即在西班牙构成常设机构,须在西班牙纳税;建筑工地或安装工程持续超过十二个月的,亦构成常设机构。
  • 国有企业:受中国政府或其公共机构控制的集团,在任何行业投资均须事先授权;此种控制也可根据该集团获得的大额公共资金(包括补贴)予以认定。
  • 投资保护:中西两国的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(Acuerdo de Promoción y Protección Recíproca de Inversiones,APPRI)自2008年7月1日起生效,保障公正和公平待遇、发生征收时按市场价值给予补偿、投资收益自由转移,以及与东道国的争议在六个月内未能解决时可提交国际仲裁。
  • 母公司文件:营业执照(其上载明法定代表人)、投资决议、授权书,设立分公司的还需公司章程。上述文件须经中国公证机构公证,并由外交部或受其委托的省级外事办公室签发附加证明书(Apostille,又称“海牙认证”);自2023年11月7日起,无需再办理领事认证(legalización consular)。
  • 签证:中国公民即使短期商务出行也须办理签证(持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或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者除外)。自2026年9月15日起,中国禁止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提供出境入境中介服务:本所在西班牙为贵公司提供服务;对于中国的出境中介服务机构,本所仅与已依法备案的机构合作。
  • 个人数据:欧盟未就中国作出充分性认定,向母公司传输客户或员工的数据,须采取欧盟委员会标准合同条款等保障措施。
  • 资本出境:投资前,贵方母公司须在中国办理多项手续,其中包括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备案,敏感类投资则须取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;未取得备案或核准的,银行不予办理相关付款。

从中国到子公司投入运营:分步说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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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前期研究与报价

    确定设立子公司还是分公司、是否需要事先授权以及时间安排,同时将在中国的备案考虑在内;提供书面固定报价。

  2. 2

    在中国准备文件

    营业执照、投资决议和授权书,经中国公证机构公证并办理附加证明书;随后办理西班牙宣誓翻译(traducción jurada),由本所协调安排。

  3. 3

    NIF和NIE

    母公司的NIF,以及签字人或董事的NIE或NIF。

  4. 4

    设立公司或分公司

    公司名称、西班牙公证员出具的设立公证书(escritura pública)及登记:设立有限责任公司(Sociedad de Responsabilidad Limitada,S.L.)或设立分公司。有西班牙股东的,签订股东协议;收购现有公司的,办理股权转让。

  5. 5

    外资登记

    在随后一个月内提交D-1A表。

  6. 6

    税务登记与通知

    036登记表(declaración censal)、受益所有人申报,以及接收西班牙税务局通知所需的电子授权:十日内无人打开的通知,视为被拒收。

  7. 7

    银行账户

    由银行按其要求开立;银行可能要求签字人亲自到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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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9. 9

贵公司在西班牙的团队

每一位将在子公司工作的中国籍人员都需要取得居留工作许可(autorización de residencia y trabajo),由企业提出申请:本所以企业的名义向大型企业与战略群体单位(Unidad de Grandes Empresas y Colectivos Estratégicos,UGE-CE)提交申请,由该单位负责办理;审批期限为20天(逾期未作出决定的,视为批准),企业的登记有效期为三年。此后,每位人员向领事馆申请签证。

社会保障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西班牙王国社会保障协定》(自2018年3月20日起生效),贵公司外派的员工继续在中国缴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,期限为72个月(可延长),须持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;其余险种在西班牙缴纳。

已持其他许可(例如学习许可)在西班牙居住的中国公民,在很多情况下可以在不离开西班牙的情况下变更许可;本所也为其准备续签材料。欧盟公民无需取得许可。

税务:中西税收协定与在西班牙缴纳的税款

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款项西班牙最高预提税率条件
股息5%在包括支付日在内的365天内,直接持有至少25%的资本
其他股息10%其他情况
利息10%与赊销商业或科学设备有关的利息免税
特许权使用费10%无持股比例要求

优惠税率在付款时即予适用,须提供母公司的《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》(有效期一年);预提税款通过216表缴纳。如取得上述优惠是相关交易的主要目的之一,协定不给予该等优惠。

子公司按25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;由于属于集团成员,不适用新设企业税率,能否适用小型企业税率则取决于集团的营业额。与母公司之间的交易须按市场价格进行,超过一定金额的,还须通过232表申报。

分公司适用相同税率;如存在互惠待遇,分公司汇往总公司的利润无需缴纳19%的补充税(即分支机构利得税)。出售子公司时,如母公司在出售前365天内的任何时点曾持有25%的资本,所得可能须在西班牙纳税。

本所能为您的中国企业做什么

本所是一家律师事务所及行政代理事务所(despacho de abogados y gestoría):以贵公司的名义向西班牙税务局、社会保障部门、外国人事务主管部门(大型企业与战略群体单位、MERCURIO电子申请平台)及各登记机构提交申请并签署文件,开始工作前提供书面固定报价。公证、规费、附加证明书及宣誓翻译的费用另计,由贵公司承担。

  • 企业设立事宜,包括授权书和总经理聘用合同。
  • 在条件允许时担任税务代表:如法律规定本所须对贵公司的税款承担责任,本所会事先告知,并与贵公司约定担保安排。
  • 子公司从事进口的:进口分析、EORI号码和具有约束力的关税信息;本所与在中国设有办公室的合作伙伴,以及在西班牙和中国的鉴定工程师合作,由其核查货物及其规格。
  • 欧盟商标申请。

依照法律规定,本所在开展工作前识别每一位客户的受益所有人。本所不提供注册地址(domicilio social)或送达地址,不担任贵公司的董事、公司秘书或股东(名义上的亦不担任),也不担任报关代理人(representante aduanero)、IOSS中间人或贵公司产品的欧盟境内负责人(《通用产品安全法规》,GPSR);本所不签发附加证明书,也不签署宣誓翻译(宣誓翻译由本所协调安排),亦不为母公司申请西班牙商标。本所使用西班牙语和英语,远程工作,并随时以书面方式为您服务,中国时间也不例外。

常见问题

我公司是否需要西班牙股东或西班牙董事?

不需要。子公司可由母公司100%持股,其董事可居住在中国,但须取得西班牙NIF;分公司还须指定一名西班牙居民担任税务代表。

中国国有企业是否需要事先授权?

需要。取得西班牙公司10%的股权或控制权,不论所属行业,均须事先授权,豁免情形很少。如有疑问,可提出具有约束力的事前咨询(consulta previa),答复期限为30个工作日。

向母公司分配股息时,西班牙预提多少税?

如母公司在包括支付日在内的365天内直接持有至少25%的资本,税率为5%;否则为10%。

贵所能否办理我们员工的许可?

可以,本所的服务对象是贵公司:本所在西班牙以子公司的名义提交居留工作许可申请,每位员工凭该许可申请签证。本所不在中国境内向个人提供出境入境服务。

如果我们通过集团在中国香港的公司投资呢?

适用2011年西班牙与中国香港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:持有25%资本的,股息税率为0%;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为5%,但取得上述优惠是该架构主要目的之一的除外。中国香港自行签发附加证明书;事先授权的要求不变。

本指南介绍的是一般性框架,不能替代对您具体情况的分析:适用哪些规定,取决于您的交易、所在行业和组织架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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